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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乌苏市招聘社区工作者120人公告

2017-02-18 17:36:20 来源: 乌苏市人民政府网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年轻、优秀、素质高、品行良好、工作责任心强的社区工作者充实社区服务力量。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名额及待遇

此次招聘岗位:社区工作者;名额为120名。工资待遇按照现行社区工作者报酬相关标准执行(含社保)。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高中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大中专毕业生优先考虑。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2年2月20日至1999年2月20日期间出生)。

(四)具备符合社区工作者岗位要求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交流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和社区办事流程,有社区工作经历者优先;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五)对中共党员、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等职业水平资格证书者、在我区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等应聘社区工作者岗位的优先考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等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曾参加过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从事过社区工作,被社区辞退的;从事过社区工作,自主申请辞职两年内的;

9、在职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人员聘期未满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2月26日,

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30。

报名地址:乌苏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报名人员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相关证明,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其他费用按文件规定执行。

2、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报名者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要求到报考点领取准考证,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内容: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文)答题,满分100分,笔试范围:行政能力测试及写作、社区工作基本知识、宗教政策、计算机基础知识等相关的政策理论。

对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文)答题的哈萨克族、蒙古族、维吾尔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等少数民族考生可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2月28日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责任编辑:马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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