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0 21:22:28 来源: 嘉兴人才在线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3名(其中丰南社区1名、丰北社区2名),从事新丰镇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要求
1、具有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户籍,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2月9日后出生);
3、已经在新丰镇域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聘用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2月14日,8:30—16:30
2、报名地点:新丰镇政府办公楼三楼党政办公室(305)
联系电话: ,联系人:钟女士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报名表(表格可在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和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证件照1张,新丰镇域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聘用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
(二)初审
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确认通过初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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