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06 09:11:30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为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需要,进一步推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和社区建设,打造专业化的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和“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实施方案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110名,“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30名,共140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2月4日以前出生),50周岁以下(1966年2月4日以后出生);
(三)中共党员(截至发布公告之日),热爱党务工作;
(四)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天津市市内六区非农业户籍(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六)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曾受过党内或行政处分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
1.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社区党员大会、居民会议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指导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教育居民遵纪守法,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2.“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指导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非公企业建立党群组织,做好党群的工作覆盖和组织覆盖。推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服务转型升级、服务组织建设、服务文化建设、服务职工群众,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及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须服从统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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