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7 15:01:04 来源: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12名,在常山人才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分配至各相关街道社区,并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专职社区工作人员被聘用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 3 年。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如考核合格,被聘用人员提出且用人单位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经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被聘用的体检合格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止)。拟递补人员在常山人才网、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按我县最低月工资标准,试用期满按现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归还。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3、有关招聘信息可登陆常山人才网、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原标题:常山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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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民政局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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