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6 17:02:55 来源: 来宾人才网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管理与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人数
拟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00名,其中面向兴宾区乡镇城建监察协管员定向招聘20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分别安排在我区城北街道、城东街道、河西街道所辖社区工作,属于编外聘用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
(二)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办事公道,甘于奉献,热心为城市居民服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1999年1月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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