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6 20:36:47 来源: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面试。
笔试后,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向街道雇员招考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职位中从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面向雇员招考的根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街道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街道考核成绩赋分办法由各街道制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
各岗位(面向雇员招考的岗位无需体检)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各岗位(面向雇员招考的岗位除外)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面向雇员招考的岗位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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