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1 17:31:43 来源: 射阳县政府网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五、聘用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司法局协同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确定递补人选。
(三)选岗和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不服从选岗的取消录用资格,不按时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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