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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泰州市海陵区招聘社区工作者35人公告(2)

2016-11-29 16:22:30 来源: 海陵人民政府

现海陵区户籍是指现海陵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户籍(包括九龙镇、苏陈镇、罡杨镇、城东街道、城南街道、城西街道、城北街道、城中街道、京泰路街道、海陵工业园区、城北物流园区;不含近年来行政区域划出海陵区的;不含泰州本地高校学生集体户籍)。

海陵区生源是指入校前户籍所在地属现海陵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海陵区兵源是指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属现海陵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退役士兵。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不符合社区工作者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 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陵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选择工作所在镇街园区、聘用十一个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通过《泰州日报》《泰州晚报》、海陵新闻及全区社区(村)发布招聘公告,在中国海陵网、海陵党建网向社会公布本招聘简章。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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