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1 14:28:41 来源: 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12月20日(星期二)13:30
面试地点:朝外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提供材料:面试前街道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的身份信息,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弄虚作假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由下一名次人员递补。
成绩计算: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最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法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由街道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录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街道负责,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考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经过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朝外街道办事处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对公示合格的人员,经上报区社会办核准后,由街道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招录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招录人员到岗后,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组织考察和本人意愿,通过法定程序,推荐到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及社区服务站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参加选举当选为社区党组织成员的专职人员或被任命的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选举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专职人员,或者根据《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被聘任为社区服务站的专职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由街道办事处与符合条件的招录人员签订服务协议,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含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朝外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6年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街道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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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外街道办事处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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