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0 16:14:28 来源: 明溪县政府网
四、考核办法
1.考试办法:招聘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考生加分情况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试题由市总工会统一出题。面试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面试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考核分50分、面试分50分)
2.加分项目:按照选聘合适人才充实工会专干队伍的原则,适当设立加分项目和分数。加分项目仅限于工会工作经历、专长特长,两个项目可同时加分,但每个项目仅加分一次,并以相关证明、证书为加分依据,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聘资格。其中:工会工作经历为在镇街及以上工会工作或企事业单位担任工会委员以上职务,工作时间满一年的加1分,满两年的加2分,满三年及以上的加3分,由县级以上工会提供证明。专长特长特指表演艺术类、体育学类、会计与审计类、文秘类、法学类,有上述特长的加3分,加分以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为依据。
3.体检:总分前四名者进入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如体检不合格的,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1.公示:体检结果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县总工会公告公示栏和网站公示一周。并报市总工会,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聘用。
2.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县总工会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3个月。
3.待遇: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五险一金”分别由县总工会和个人按规定缴纳。试用期结束后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聘用工作过程中如有聘用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明溪县总工会,咨询电话:。
2.本次聘用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明溪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明溪县总工会镇街工会专干公开招聘公告
明溪县总工会
2016年11月10日
温馨提示:加社区考试交流7群 513719382或者关注微信“sqgzzks"可以和更多考友交流、获取更多备考资料、免费视频课等资料哦~更多社区工作者考试信息,请点击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