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4 18:41:44 来源: 思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思明区地税局公告板。审查未通过的,由招聘单位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登录思明区地税局公告板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准考证发放
初审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发给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按照综合总分、体检、考核结果择优录用。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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