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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海浦东新区川沙新镇招聘51名社区工作者公告(3)
2016-10-11 17:02:45
来源: 浦东人才网
四、用工方式及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考核不合格或期间发现有与告知承诺不实的情况,取消录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6年川沙新镇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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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市场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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