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8 14:44:57 来源: 仓山区人民政府
福州市仓山区总工会系仓山区政府直属机关单位。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委托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仓山区总工会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1名,其中:文秘岗位1名,条件要求如下:
工作岗位人数年龄性别学历专业 从业资格
文秘人员 118-45不限大专中文、文秘专业会计从业资格
2、我区对口大学生志愿服务者优先选聘。1、岗位要求: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工作经验者优先选聘,同等条件下,党员优选。
二、 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总工会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 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2350元/月。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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