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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新密市招聘合同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32名公告(2)

2016-09-28 15:15:47 来源: 新密市人民政府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新密市司法局共同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新密市公开招聘合同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公告在中国新密网站和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严格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6年9月29日--30日;报名地点:新密市培训考试中心(新密市人社局三楼北大厅)

2.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凡报考者应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同时交笔试考务费30元,并填写《新密市公开招聘合同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享受政策条件放宽的人员还应提供相关支持性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各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由市司法局提出申请,经新密市公开招聘合同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减少或取消的专业岗位招聘名额调整到其他符合开考比例要求的专业岗位使用。

4.提供考务费免费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应作出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考生报名后,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的,已经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6.报考人员于2016年10月14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责任编辑:张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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