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7 16:21:22 来源: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其它事宜
1、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用人单位网站统一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由各街镇下属社工事务所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可由各街镇下属社工事务所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3、录用人员待遇按照长宁区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规定执行。
4、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长宁区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提供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六、报考咨询电话
1、报名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查解答),详见下表:
咨询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国定假日除外)。
2、政策咨询、监督电话: 吴老师
原标题:长宁区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街道(镇)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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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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