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2 14:03:26 来源: 常熟市人才就业网
六、试用聘用:
通过体检及考察的应聘人员,须经业务培训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由分配地管理区社区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三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缺额的,在面试及格分以上由至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结果影响聘用的;
2.考察结果影响聘用的;
3.本人自愿放弃聘用的;
4.试用期内应征入伍的;
5. 违反相关纪律、工作不称职被终止试用或自动离职的。
七、相关待遇:
1.试用期待遇: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工资,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2.聘用待遇:执行虞山镇社区工作人员现行工资、津贴、福利等待遇标准,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八、纪律:
公开招聘虞山镇社区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永久取消虞山镇社区工作人员报考资格。整个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九、其他:
应聘者须如实申报,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聘用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纠纷等,由本人解决。
本《简章》由虞山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常熟市虞山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常熟市虞山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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