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1 17:39:57 来源: 昆明人才网
根据工作需要,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需招聘基社区专业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在昆明市官渡区社区为民服务站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本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工作、社区社工人才的管理服务。
2.负责本社区的“三社联动”工作示范创建活动,做好“三社联动”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推广工作。
3.负责协助开展社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落实各项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推动本社区社会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本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本次招聘共89人。具体岗位待招聘人员确定后由官渡区民政局统一安排。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录用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各社区居民委员会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招聘人员待遇为2500元?人·月(包括工资待遇和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单位按照相关政策为个人购买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以及医疗保险。人员经费由官渡区财政承担。
四、招聘条件及对象
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组织和协调能力;
截止2016年6月30日,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76年9月1日至1998年8月31日之间),年龄条件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必须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学专业、心理学专业、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心理咨询专业、心理咨询与教育专业、城市和社区管理专业、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企业管理专业、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现役军人;
在校学生;
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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