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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洛阳市龙门街道办事处招聘派遣人员19人公告(2)

2016-09-02 16:19:41 来源: 洛阳人才网

(一)笔试

1、笔试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也不举办培训班;

2、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规定内容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适时在洛阳人才网()公布;

4、文职岗位加试公文写作(满分50分),根据拟定题目撰写文章。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考生成绩将在洛阳人才网()行公布;

5、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加试成绩,根据总成绩决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各招聘职位(职位代码)计划聘用人数,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公示、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1、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各招聘职位所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确定招聘各职位拟聘用人员,并在洛阳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由“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与其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并接受派遣到洛阳市龙门街道办事处相应岗位工作;

3、被聘用的人员,应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此次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洛阳市龙门街道办事处相关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七、其他事项

涉及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洛阳人才网()适时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原标题: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为洛阳市龙门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招聘派遣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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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日

(责任编辑:张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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