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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公开招聘12名城管协管员公告

2016-07-14 14:24:43 来源:

为充实南洲街城管协管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城管协管员(劳动合同制)12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 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3. 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含)及以下;

4. 有吃苦耐劳精神,具有值夜班的能力和条件;

5. 中共党员、复员退伍军人、有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4日(星期四)起,至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止,工作日内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南洲街道办事处二楼201室执法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海珠客运站斜对面)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填写《南洲街2016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查验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街道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的职位匹配性、分析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政审和体检

按招录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政审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五)录用

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公积金。

四、待遇和管理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转正后工资待遇按人均5.5万元/人/年(含单位和个人应支付的所有法定福利和五险一金)的标准。

附件:

南洲街道办事处

2016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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