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5 18:43:33 来源:
按照《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沪委发〔2014〕14号)、《上海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办法(试行)》(沪委办发〔2014〕47号)、《关于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沪民基发〔2016〕2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建设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本市户籍,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3、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品行、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职位要求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要求和条件,详见《2016年闵行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简章》。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6年8月23日10:00至8月26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自行登录招聘管理系统()填报个人信息,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相应岗位并承诺签名。
经网上初审通过后考生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准备报名所需材料(详见(三)、报名所需材料),于8月29日下午16:00之前(限工作日9:00-16:00)报送至所报考的街镇、莘庄工业区。(附: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材料受理点)
纸质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可于9月7日10:00起登陆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名实行个人承诺负责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三)、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两面)一张
3、个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和个人页)
4、个人学历证件原件、复印件
5、个人获得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考试方法
(一)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素质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6年9月11日(下午13:00~15:00),具体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开展,面试事宜由各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宜
经笔试、面试后,按笔试40%、面试60%的占比确定总成绩并按照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后,由各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闵行区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试行细则》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浦江镇人民政府
马桥镇人民政府
颛桥镇人民政府
梅陇镇人民政府
莘庄镇人民政府
七宝镇人民政府
虹桥镇人民政府
华漕镇人民政府
江川路街道
浦锦街道
莘庄工业区
2016年8月20日
附件:
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
报名材料受理点
序号 |
受理点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浦江镇 |
联航路1515号1318室 |
赵老师 |
|
2 |
马桥镇 |
银春路2016号 |
戴老师 |
*1027/1028 |
3 |
颛桥镇 |
联农路297号 423室 |
罗老师 |
*1027 |
4 |
莘庄镇 |
莘西南路158号2号楼207室 |
张老师 |
|
5 |
七宝镇 |
吴宝路8号2号楼208室 |
寿老师 |
|
6 |
梅陇镇 |
莘朱路1925号二楼 高兴路112号 |
王老师曹老师 |
|
7 |
虹桥镇 |
合川路2885号B栋321室 |
徐老师 许老师 |
*2370/2353 |
8 |
华漕镇 |
平乐路25号416室 |
万老师 |
|
9 |
江川路街道 |
鹤庆路398号 |
沈老师 |
|
10 |
浦锦街道 |
浦星公路800号党建办 |
顾老师 |
|
11 |
莘庄工业区 |
春光路710号203室 |
刘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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