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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上海闵行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462人公告

2016-08-25 18:43:33 来源:

按照《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沪委发〔2014〕14号)、《上海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办法(试行)》(沪委办发〔2014〕47号)、《关于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沪民基发〔2016〕2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建设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本市户籍,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3、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品行、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职位要求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要求和条件,详见《2016年闵行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简章》。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6年8月23日10:00至8月26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自行登录招聘管理系统()填报个人信息,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相应岗位并承诺签名。

经网上初审通过后考生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准备报名所需材料(详见(三)、报名所需材料),于8月29日下午16:00之前(限工作日9:00-16:00)报送至所报考的街镇、莘庄工业区。(附: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材料受理点)

纸质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可于9月7日10:00起登陆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名实行个人承诺负责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三)、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两面)一张

3、个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和个人页)

4、个人学历证件原件、复印件

5、个人获得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考试方法

(一)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素质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6年9月11日(下午13:00~15:00),具体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开展,面试事宜由各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宜

经笔试、面试后,按笔试40%、面试60%的占比确定总成绩并按照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后,由各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闵行区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试行细则》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浦江镇人民政府

马桥镇人民政府

颛桥镇人民政府

梅陇镇人民政府

莘庄镇人民政府

七宝镇人民政府

虹桥镇人民政府

华漕镇人民政府

江川路街道

浦锦街道

莘庄工业区

2016年8月20日

附件:

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

报名材料受理点

序号

受理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浦江镇

联航路1515号1318室

赵老师

2

马桥镇

银春路2016号

戴老师

*1027/1028

3

颛桥镇

联农路297号

423室

罗老师

*1027

4

莘庄镇

莘西南路158号2号楼207室

张老师

5

七宝镇

吴宝路8号2号楼208室

寿老师

6

梅陇镇

莘朱路1925号二楼

高兴路112号

王老师曹老师

7

虹桥镇

合川路2885号B栋321室

徐老师 许老师

*2370/2353

8

华漕镇

平乐路25号416室

万老师

9

江川路街道

鹤庆路398号

沈老师

10

浦锦街道

浦星公路800号党建办

顾老师

11

莘庄工业区

春光路710号203室

刘老师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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