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0 15:15:03 来源: 淮上区人民政府
6.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笔试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统一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电脑基本操作技能,总成绩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电脑操作知识4:6合成确定,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在淮上区政府网站公布。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结束后进行电脑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在领取面试通知单前,如有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面试人员不足比例时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淮上区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确定。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公共笔试知识、电脑操作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最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司法局组织为期2天的培训。培训结束后,按公布的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并签字确认。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
有关事项在淮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九、人员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待遇为1000元。试用期满后,与区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为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工资1200元(未扣除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绩效考核工资为每人月均500元,区司法局协同区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职工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五险和人员经费由区财政承担,纳入区司法局年度部门预算。
聘用人员由区司法局和各司法所共同考核和管理。各司法所负责对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聘用人员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原标题:淮上区司法局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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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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