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7 16:09:49 来源:
四、录用及相关待遇
经政审、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与上海泗泾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统一按照上海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 薪酬体系指导意见执行。试用期为2个月,期间薪酬待遇按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待遇八折享受。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五、招考监督与咨询
本次招聘由泗泾镇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泗泾镇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附件:
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小编推荐
相关推荐:行测备考| 申论备考 | 公基备考 | 专业知识备考 | 面试备考 | 考试热点| 考试题库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了解社区工作者考试时间、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