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0 14:59:23 来源: 杭州经济开发区
(7)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
(8)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9)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说明:
(1)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对资格审查后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
(3)工作经历累计达到12个月及以上者,视为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以用人单位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的经历不计入工作经历;
(4)报考基本条件中要求的户籍、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5月5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和写作,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比不足3∶1的,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实施前,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本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保留1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等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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