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0 14:59:23 来源: 杭州经济开发区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1年(含)以上工作经历。
(三)加分条件
根据杭组通〔2012〕81号文件和杭社建〔2015〕2号文件精神,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不含定向招聘人员),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增加相应分数:
1、职称加分:具有社会工作师(中级职称)职业资格的考生,加3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称)职业资格的考生,加2分。
2、专业加分: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届生,加2分。
职称加分的认定时间为2016年5月5日前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两项或多项加分条件的,不重复加分,只按一项加分(取高值)。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3日至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楼一楼大厅(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600号,地铁1号线金沙湖站B2出口)。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1张;
(4)或;
(5)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杭州主城区参保人员需开具《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其他人员详询当地社保部门)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凭证必须由社保部门盖章。国家承认的可计算工作(服役)经历的其他有效证明;
(6)2016年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带全日制普通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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