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4 11:01:30 来源: 宜春人才网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服务力量,优化社区工作人员结构,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官园街道实际,经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坚持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招聘名额
拟招聘社区工作者30名(退伍军人分开录取,不超过5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2016年5月1日前“中心城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者,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 生);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者,年龄32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学位者,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 出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是“中心城区”的生源(若户口迁出,入学前需是“中心城区”户籍)。(“中心城区”指官园、金园、灵泉、秀江、化成、湛 郎、珠泉、凤凰、下浦九个街道)。
2、退伍军人需是在宜阳新区官园街道领取家属优待金的对象,学历需高中(中专)及以上,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招聘对象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热心社区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至报名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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