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3 16:43:54 来源: 句容市司法局
(四)岗位核减或取消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或无人报考的,将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句容市司法局组织实施。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律、语文、公文基础知识、时政等)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采用闭卷方式 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考生须于5月12日-13日8:30-11:00,14:0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句容市行政办公大楼3楼316室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和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 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由句容市司法局参照普 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考察由句容市司法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考察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 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录用公示完成后不再递补。
五、录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句容市司法局确认的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考试总成绩由 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派遣单位(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在岗期间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安排。年收入不 低于3.5万元,按规定缴纳“五险”,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 责处理。录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
句容市司法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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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句容市司法局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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