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5 09:35:25 来源: 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
为加强社区工作力量,根据社区岗位缺编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115人, 其中:北山街道4人、西溪街道19人、灵隐街道6人、翠苑街道5人、文新街道5人、古荡街道3人、留下街道8人、蒋村街道2人、三墩镇60人、双浦镇3人。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规范执行政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宣传教育能力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3、能掌握一定的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基本理论和办事程序,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妥善处理社区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身体能胜任社工岗位。
5、需从事社区工作最低年限满3年。
6、加分条件: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国家三级、二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笔试成绩可加5分,不累计加分;现役军人家属报考可加3分。
7、年龄、学历、户籍、工作经验等具体报考条件以《西湖区2016年度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明确的为准。
三、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8、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在西湖区党员服务中心(古墩路3号)。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西湖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②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③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在职教育且已完成全部课程,但学历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退役士兵在读非全日制大专的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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