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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季天津津南区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20人公告

2016-03-24 10:39:4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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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6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正在陆续发布中,大部分的考生也进入了紧张的备考阶段,为了防止各位考生在备考之时忽略了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的信息,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搜集整理了社区工作者的公告信息,希望广大考生及时了解。

根据工作需要,津南区公开招聘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残疾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残疾人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持有2016年3月24日前(不含24日)签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非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身体条件能够独立承担并较好地完成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日常工作。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5日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8.具有津南区户籍。

(二)残疾人亲属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残疾人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必须为残疾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或配偶,身体无残疾。其直系亲属或配偶必须持有2016年3月24日前(不含24日)签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5日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8.具有津南区户籍。

(三)其他社会人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无残疾),品行端正,热爱残疾人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5日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津南区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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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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