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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上海长宁区社区工作者招聘170人公告

2016-03-11 11:53:42 来源:

推荐》》》社区工作者招聘辅导简章

【导语】2016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正在陆续发布中,大部分的考生也进入了紧张的备考阶段,为了防止各位考生在备考之时忽略了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的信息,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搜集整理了社区工作者的公告信息,希望广大考生及时了解。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5】22号)和《长宁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构建我区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名应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为民服务精神;

2、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具体岗位资格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长宁区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简章》;

3、具备本市常住户籍。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20日(报名受理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至报考岗位所属街镇报名点现场报名(报名点地址详见《长宁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现场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3、应聘人员请下载附件2《长宁区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打印并粘贴照片(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一寸证件彩照)。

4、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附件3《长宁区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问答》,对《长宁区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岗位所属街镇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长宁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现场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5、报名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⑴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⑵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高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在读证明或经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及复印件;社会人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学信网:);

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定机构证明及复印件;

⑷《长宁区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⑸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可以是以下材料之一: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请提供党组织证明。

上述复印件每页均需本人签字,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收取相关复印件。

6、报考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在现场岗位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7、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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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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