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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重庆忠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7名公告(2)

2016-02-17 17:08:56 来源: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和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6年3月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共一科,内容包括公文写作(50分)、常用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应用(50分),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当日8时前到达面试地点忠县司法局大会议室候考。笔试人员在34人以上,笔试成绩前34名进入面试;笔试人员在34(含)人以下,全体笔试人员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作为体检对象。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0%+面试成绩×70%。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体检由县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规定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时,在面试达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忠县司法局对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应聘本岗位面试达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在忠县司法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确立用人关系,完善相关手续。但在合同期限内,先有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每月不低于1800元。另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六、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招聘简章由忠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忠县司法局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简章

忠县司法局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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