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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房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招聘残疾人专职工作者40人公告

2016-02-15 14:53:01 来源:

推荐》》》社区工作者招聘辅导简章

【导语】2016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正在陆续发布中,大部分的考生也进入了紧张的备考阶段,为了防止各位考生在备考之时忽略了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的信息,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搜集整理了社区工作者的公告信息,希望广大考生及时了解。

为加强基层残联队伍力量,增强基层残联工作能力,结合房山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同意,房山区残联拟招聘残疾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全区计划招聘40人。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0人,面向持证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定向招考20人。

二、用工方式及工作性质

用工方式:招聘录用的残疾人专职工作者为劳动合同聘用制(非在编人员,不具备公务员或事业编身份)。

工作性质:此次招聘的残疾人专职工作者全部分配至各街道、乡镇残联工作,应聘人员需服从分配。

三、招聘条件

(一)公开招考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热心残疾人事业,关爱残疾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本市户口且现居住在房山区。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及具有社会学、心理学专业背景或文艺特长的人员可优先录取。

(二)定向招考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热心残疾人事业,关爱残疾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残疾人工作者要求55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持证残疾人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本市户口且现居住在房山区。

4、持证残疾人报考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能胜任日常工作;残疾人工作者报考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及具有社会学、心理学专业背景或文艺特长的人员可优先录取。

四、下列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五、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2月15日上午9:00至2月17日下午4:00期间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填写报名信息。

(二)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2月15日上午10:00至2月18日下午5:00期间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请按要求打印报名表。

(三)现场资格复审: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房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楼会议室(地址:长虹西路63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参加资格复审考生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4.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5.持证残疾人需携带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

6.残疾人工作者需提供所属街道、乡镇残联提供的其从事残疾人工作的证明。

(四)打印准考证:已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3月10日—11日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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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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