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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门头沟区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招聘21人公告

2016-01-12 10:25:36 来源: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区县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45号)精神,健全我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充实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统一签订劳动合同,不具有安全监管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行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基本工作职责

1.招聘人数。共21人。其中:区住建委3人,区市政市容委、商务委、安全监管局、民防局、水务局、园林绿化局各2人,区教委、旅游委、交通局、民政局、农业局、石龙管委各1人。

2.基本工作职责。部门专职安全员主要负责对本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具体职责为: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督促行业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开展行业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助采集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账;协助做好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保护、人员和财产抢救、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总体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事业心责任感强;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较为熟练使用计算机;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本区户籍,并在本区实际居住;

7.在同等条件下,复转军人优先录用;

8.在同等条件下,在本区有安全生产相关经历者优先录用;

注意:1.由于专职安全员工作任务繁重,需长期深入生产经营单位,经常加班加点,适宜男性从事。

2.目前已在岗的镇街专职安全员不予报考。

3.填写报名表时请务必注明所报考的单位(限报一个岗位)。

(二)用人单位个性化招录条件

1.区住建委:一般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具备2年以上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经历,有丰富工程管理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2.区民政局:具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熟悉福利机构安全工作规范者优先录用。

3.区农业局:具有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工资待遇及签订合同

招聘人员年收入水平按2013年全市平均工资的85%计算(包含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获得安全生产相关资质证书的,每月给予一定的职称补贴);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职能部门专职安全员岗位上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下载报名表格,现场审核的方式。

1.网上下载:请通过网上下载报名表格(见附件1),并自行填写相关信息后(非手写),用A4纸打印报名表(打印空白报名表手工填写无效)。

网址:

2.现场报名、审核:报名人携带报名表格(一式2份,本人签字,并粘贴本人3个月内两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本次应聘过程必须使用同一底版的照片)到区安全监管局会议室进行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时间:

2016年1月22日(周五),9:10-11:30,14:00-17:30。

2016年1月23日(周六),9:10-11:30。

地点:中门寺街16号民生大厅(人保大厦西楼)门头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21室(安全监管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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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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