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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社区工作者社区基础知识之民主管理(2)

2015-04-24 13:32:20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一般来讲,居务公开栏公开的内容可以大体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就是一些涉及居委会财务的内容,比如小区里进行服务付费是多少钱,很后这个钱是怎么为居民服务花出去的,在哪个项目花了多少钱,财务方面的这些内容的公开,这个财务公开方面也是居民比较关心的,一般三个月公开一次,如果是重大的涉及居民利益的要及时进行公开。第二类公开就是居委会自治事务的公开。第三个就是街道交付居委会做的这些政务类的公开,比如说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公开,或者接受低保人员的公开等。

定期性的监督,一个是民主评议,一般的来说要对居委会的工作进行评议,比如说到年底看看居委会工作是不是让群众满意,要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这些一般是由社区居民或居民代表进行评议;罢免和辞职,这两种是比较严格的、后果比较严重的一种监督,由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实施,如果工作的不得力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辞职或者测评不通过,因为群众不满意,如果不辞职或民愤极大,那么就可以使用罢免。

4、罢免程序及原因

我们看一下罢免的程序,一般来讲可以首先提出罢免申请,或对居委会主任和相关的人员甚至整个居委会不满意都可以提出罢免的申请,可以由五分之一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提出,可以由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提出,可以由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出,提出罢免的理由是什么,不是空穴来风也不是无缘无故的,一定是有原因的。主要来讲,六个方面的原因都可能促成居民或者居民代表户代表对居委会成员提出罢免。

第一,工作不称职,居民群众不满意。一般来说三年一届换届选举,如果说一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两次都不合格、不称职,那么就可以让他辞职,如果他不辞职居委会可主动提出罢免。

第二,有严重的工作失误,给社区造成重大损失。

第三,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刑,受到刑事处罚。这一二三都可以由居委会主动提出罢免。

第四,因病或者私自外出长期不履行职责。有的人因为得病长期不能任职,在这个岗位不能具体工作,或者私自外出,比如出去做生意,长期不履行职责。

第五,工作能力差或者工作作风粗暴,不适合担任工作职务。目前我们的选举,特别是居委会的选举,并不是很成熟,还存在“指定或指选”的情况,有的人是真正被居民选举的居委会成员,可能在选举的时候对该人只是了解表面的一些基本情况,对他具体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也不是很了解,就造成了任职以后他的工作方法群众或居民不能接受。

有这方面的例子,在某省市的开发区里,该人当时发表竞争演说,承诺要给大家带来好的发展前景,年底分红等等,取得了大家的信任,高票当选,可是当先以后工作作风粗暴,很多事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经常做一些违法的事情,比如上任居委会和别人签订议出租的商铺,他当选以后都一一毁约否定,造成商户到法院状告,也不进行民主议事或民主决策,很独断,很后老百姓起来把他罢免掉。

在村委会里罢免的情况相对来说比较多,而在居委会里比较少,这和居委会的居民自治的程度有关系,居民自治的程度现在应该是稍逊于村民自治,他它的选举也没有村委会那么严格,因此罢免出现的情况也是比较少的。但是随着近一步的发展,居委会的直接选举和海选的近一步发展,这种情况也会越来越多。

第六,死亡、失踪或者其它原因

死亡、失踪可以宣告死亡、宣告失踪,还有一种情况是真正死亡,这种情况没有人任职了,可以公告进行补选。

第四第五种当事人可以主动辞职,如果不辞职的启动罢免程序。这是我们讲的六种原因或者叫罢免理由。

提出罢免申请以后交给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受理,下一步进行核实,看反应的这些情况是否属实,比如工作作风粗暴,以自己的利益为主,不顾社区居民的利益,进行核实调查。接着通知被罢免人做申辩准备,我们知道在法院成为被告,也可以请律师为自己辩护,一般在法院接到诉状以后,要把诉状发给被告人,被告人根据诉状可以提出申辩书、提出申辩理由,在罢免里也同样适用。如果要罢免此人,也要给他申辩的机会,比如罢免的理由是否真是这种情况,是否有些情况要求罢免的人不是很了解,听到被罢免的人解释以后可能就撤消罢免了,要给他一个表白的机会。因此召开居民大会进行表决,在大会上首先由被罢免人进行申辩,把他的申辩理由一一摆出,接下来居民大会的参与者根据他的辩解理由进行投票,投票的结果达到一半以上就罢免成功。在三个月以内要进行补选,因为以来他做的工作没人做了,所以要及时补选。这是我们讲的罢免程序。

社区居务公开的程序

前面讲了进行民主决策相关的事项,如财物的事项、执行政府工作的事项要进行公开,公开也要有一些具体的程序。首先由居委会确定公开内容,制订公开的方案,接下来交给社区会议审核通过,在接着居委会进行公开并存档、备查,很后并不是公开完了以后就可以了,因为公开完以后很主要的是公开的内容是要接受群众的监督,群众看完居务公开栏上的公开的相关内容以后,可能有一些问题要进行咨询、提出建议,这时我们要根据群众的咨询、建议进行整改。这一个具体程序的执行关键内容有两步,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方案要经过社区会议的审核,公布完以后要接受群众的监督并进行整改,这也是我们进行居务公开要达到的目的。

目前来讲虽然我们在城市社区里也搞居务公开,但是要求得并不是很严格,而现在农村村民自治里面关于村务公开抓的很紧,而且各级政府都很重视。这也是有他自身的特点,因为在农村,村级财产比较多而且涉及到土地,群众对这些事项要求公开的呼声也特别强烈,因此2004年的文件里面,对于村务公开工作提高了很高的高度,要求各级政府重视起来。

而在居务公开里没有这么严格,但是居务公开里也应该把社区居民所关心的事项及时地公开出来,这样可以促进居民对社区的关注,近一步提高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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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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