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5福建福州市仓山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84人公告

2015-11-17 14:27:52 来源:

推荐》》》社区工作者招聘辅导简章

【导语】2015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正在陆续发布中,大部分的考生也进入了紧张的备考阶段,为了防止各位考生在备考之时忽略了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的信息,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搜集整理了社区工作者的公告信息,希望广大考生及时了解。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办)〈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委办发[2013]4号)及仓山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仓委办[2015]130号)文件精神,按照“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的要求,我区结合实际,拟面向社区“两委”成员、协管员及社会人员公开招聘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我区本次招聘总人数为84人,其中:面向社会人员招聘人数为62人;面向社区“两委”成员、协管员招聘人数为22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区户籍或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区有固定住所、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须由公安部门或社区居委会证明);(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5)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

2、面向社区“两委”成员招聘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且女50周岁以下,男55周岁以下;(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3、面向社区协管员招聘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且女4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下;(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计算方式为:18周岁以上(1997年11月1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1965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55周岁以下(1960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三、聘期及待遇

1、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在福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与社区居委会任期同步。

2、新聘用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内报酬标准为转正后的80%。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酬按照《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办)<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委办发〔2013〕4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3、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退出岗位,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四、招聘程序(11月中旬至12月底)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公示和聘用等,具体安排如下: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等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社区“两委”成员、协管员到所在街道(乡镇)报名;社会人员到仓山区民政局社区办报名,报名地址:仓山区大坪路125号三楼,联系电话:。

3、报名材料:报名表2份(见附件2,可在仓山区政府网站下载,网址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证件彩照2张。

(1)面向社会招聘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者自行到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面向社区“两委”成员招聘的,还需提供当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面向社区协管员招聘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或劳务派遣公司证明材料。

4、资格初审: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由区民政局社区办现场审核,当场告知审查结果;面向社区“两委”成员、协管员招聘的由报考街道(镇)现场审核,当场告知审查结果。

5、准考证领取(2015年11月30日-12月2日):社会人员到区民政局社区办领取;社区“两委”成员、协管员到所报考街道(镇)领取。

6、资格复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由区民政局社区办负责审核认定,认定结果为不合格的,通知应聘者取消面试资格,缺额按顺序予以递补。

7、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笔试报考人数1:3比例的,由区民政局社区办提出意见,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相应减少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

标签:

(责任编辑:ershixiong)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