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4 16:50: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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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5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正在陆续发布中,大部分的考生也进入了紧张的备考阶段,为了防止各位考生在备考之时忽略了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的信息,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搜集整理了社区工作者的公告信息,希望广大考生及时了解。
按照省、市总工会的统一部署,根据省总工会《浙江省聘用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实施细则》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与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人数、用工性质及聘用人员待遇
(一)招聘人数
经省、台州市总工会同意,本次招聘名额共10人。工作岗位由温岭市总工会分配,地点在各镇(街道)总工会。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用工性质
聘用人员为温岭市总工会非在编工作人员,与温岭市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二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
(三)聘用人员待遇
1、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2500元/月,年终奖励另定。
2、其他待遇。聘用人员依法参加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三)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后出生);
(四)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到2015年9月30日止);
(六)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七)温岭市户籍;
(八)有工会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依照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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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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