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31 13:28:57 来源: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如下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在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生须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施前2天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
体检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的,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网、临安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公示期间有书面申请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公示结束后放弃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选聘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证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续聘。
(二)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年收入一般不低于本市上一年的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同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5年临安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证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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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2015年8月28日
社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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