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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深圳市南山区公开招聘17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2015-08-20 11:18:39 来源:

【导语】2015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正在陆续发布中,大部分的考生也进入了紧张的备考阶段,为了防止各位考生在备考之时忽略了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的信息,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搜集整理了社区工作者的公告信息,希望广大考生及时了解。

深圳市南山区2015年8月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7名,具体岗位见《南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招聘范围

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14、2015年的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14、2015年的毕业生;

(3)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或社区工作站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且目前仍在岗的;

(4)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2、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须与岗位要求相符。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2)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其他学历的不能报考;岗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4、报考年龄

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35岁以下(即1980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经验说明: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除在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党政机关、军队师级(含相当师级)及以上单位以外的工作经历。义务兵退出现役(退出现役的时间须在2015年6月30日及以前),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经历,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留学归来人员在国(境)外院校学习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经历,亦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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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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