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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宁远县社区网格员招聘32人公告(2)

2015-08-17 17:03:09 来源:


 

七、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以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1:1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县网格办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纪委、县人社局、县网格办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符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聘用名额不递补。

九、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户口本、身份证、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报县网格管理中心办公室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县纪委、县人社局、县网格办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十、聘用、待遇及管理

按照《关于城市社区机构设置及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永办[2015]23号)文件规定进行聘用,落实待遇,加强管理。

1、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机构统一聘用后派遣到用工单位(社区),用工单位(社区)和网格管理部门根据考核办法严格考核,不合格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退回劳务派遣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网格员工资待遇从财政人员经费中列支,每月工资为1500元,其中基本工资1100元,绩效工资400元(视考核情况发放)。聘用网格员工作期间,由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3、由相关部门制定对社区网格员的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予以解聘。

十一、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请登陆“宁远县人民政府网”查看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宁远县人事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宁远县各类人事考试。

4、本次考试各级组织和人事考试部门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形式的辅导班、辅导资料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5、本公告相关事项解释权归宁远县社区网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招聘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县网格办)

原标题:宁远县2015年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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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社区网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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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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