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7 11:37:47 来源:
2、地点:设在石狮市区,具体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其中,同时报考2015年石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直接凭事业单位准考证参加考试,不再另外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计算
1、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定最低合格线5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2、考试成绩相同时,在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聘用:(1)烈士子女;(2)复退军人;(3)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若成绩相同且同时具备或不具备上述优先条件,则由石狮市村务专职工作者考试招聘办公室组织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石狮市人才网()发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石狮市村务专职工作者考试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由石狮市村务专职工作者考试招聘办公室在体检时告知。体检结果由石狮市村务专职工作者考试招聘办公室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的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女性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参加部分项目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石狮市村务专职工作者考试招聘办公室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遵纪守法、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合格者给予聘用。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直至取满名额。
六、确定聘用人选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石狮市人才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没有发现违反招聘条件及要求的,确定聘用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组织参加统一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后分配到所报考的镇,由镇安排到村(社区)。
七、聘用管理和待遇
第四批村务专职工作者的聘用管理及有关待遇与前三批村务专职工作者相同,根据《石狮市村务专职工作者管理规定》、《石狮市村(社区)干部激励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
被聘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加分待遇按照《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石狮市村务专职工作者考试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原标题:石狮市考试招聘第四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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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村务专职工作者
考试招聘办公室
2015年7月24日
2015福建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补充社区工作者招聘16人公告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了解社区工作者考试时间、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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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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