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1 15:30:28 来源:
(三)笔试
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需参加笔试。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为卷面成绩加附加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四)实践考评
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实践考评人员。报考者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抽取实践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形成简要报告并参加答辩。实践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评价,占总成绩的20%。
(五)考察
进入考察的人员,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2的比例确定。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进行。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总指标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安排复检。
(七)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者进行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安排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合格者将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统一实行劳动派遣。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招聘人数酌情核减。
2、招聘各阶段公告、结果等详见宁波江北人事网()。
3、本次招聘未被录用人员,在录用后一年内,可根据慈城镇社工流动和缺编情况,按照本次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顺次酌情递补录用。
4、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
5、本简章由慈城镇党员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慈城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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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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