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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公开招聘1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2015-06-17 12:09:24 来源:

【导语】2015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正在陆续发布中,大部分的考生也进入了紧张的备考阶段,为了防止各位考生在备考之时忽略了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的信息,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搜集整理了社区工作者的公告信息,希望广大考生及时了解。

为进一步优化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荔湾区海龙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海龙街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

二、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3年以上党龄);本科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45周岁以下(1970年5月30日后出生)。

(二)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熟悉的政治理论知识,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三)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社区党建工作;具有一定的党群工作经验、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文秘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社区党建工作需要。

三、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

海龙街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按照区委组织部的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可咨询报名处),工资待遇与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工资持平。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5年6月15日-6月30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5日至7月2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荔湾区海龙街道办事处三楼党政办(荔湾区龙溪大道288号三楼),联系人:涂芬,电话: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应填写《荔湾区海龙街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党员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以及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违反计生政策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按有关规定不得招聘为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4、资格审核:报名和资格初审由街党工委办公室组织实施,并通知考生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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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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