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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纳溪区关于招聘镇、街道群团工作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2)

2015-06-02 14:24:45 来源: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全额确定)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将一并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网站(网址:)上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和公布。

1.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综合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网站(网址:)上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体检由纳溪区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员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最后按照考察结果择优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考生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资格等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政治思想、个人诚信、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报考岗位要求,调查考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发现虽符合报考条件但德才表现较差、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按照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最后按照考察结果择优聘用)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网站(网址:)上公示3天,接受报考人员的咨询及社会的监督。

八、签约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应聘人员招录后,统一由区人社局分配到各镇(街道)群团工作中心工作,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上岗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基本待遇:月工资1700元,其他待遇按《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说明

1、被招聘人员须服从分配,否则,不予聘用。

2、本公告由区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3、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附件1:

附件2:

纳溪区考试中心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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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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