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5 14:33:01 来源: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2015年6月4日、5日。
2、领取地点: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南楼四层)。
报名人员应亲自领取,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如是委托亲朋好友代领,需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笔试成绩公示、体检人员确定
1、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南平人才网()公布。
2、报考同县(市、区)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将从报考同一县(市、区)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安排体检。递补体检后仍出现招募岗位空缺,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民政局将空缺的名额在县(市、区)之间进行调整。在确定体检人选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试卷前四十题得分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的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沟通联系,否则责任自负。如放弃体检资格,请在体检前两天与南平市民政局社区工作科和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并附放弃体检资格的书面材料。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对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不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具体体检时间及统一集中地点另行通知,可在南平人才网查询。
3、初次体检不收取有关费用。
(六)招募人选确定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入选高校毕业生将在南平人才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招募人选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南平市民政局派遣到服务社区所在的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办报到和分配,如不服从组织派遣,即取消该生本次招募资格。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办与招募人员签定《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省、市民政部门备案。
三、招募人员的服务管理和可享受的支持政策。
按《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预通知》(闽民建〔2015〕100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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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可点击下载):
1、
2、《南平市招募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3、《南平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县(市、区)招募人数分配表》(闽民建〔2015〕100号)。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南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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