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31 15:15:52 来源: 合肥人事考试网
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国资公司、区政府办、瑶海产业园招聘人员统一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区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区文化馆、区环境监察大队、区行管局、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招聘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其他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资薪酬(含五险一金)详见附件二。
(四)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由招聘单位统一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
五、其它
(一)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二)咨询电话: (合肥市瑶海区委组织部)
(三)监督电话: (合肥市瑶海区监察局)
(四)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瑶海区政府网()。
附件1:
附件2:
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组织部
合肥市瑶海区监察局
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2015年3月30日
标签:
(责任编辑:liyadong)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