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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湄潭县司法局招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9人公告

2015-03-20 17:24:25 来源: 湄潭县人民政府中公信息网

为切实解决我县基层法律服务人才紧缺问题,改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人才结构现状,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更好地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60号部令)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招聘工作的通知》(遵市司通[2010]98号)、《关于做好2013年新招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关工作的通知》(遵市司通〔2013〕50号)的有关规定,经湄潭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一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性质和拟招聘人数

本次拟招聘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属于社会服务行业,经核准执业登记后可以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自收自支,无编制。本次拟招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9名(镇法律服务所)。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志愿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及具体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具有湄潭县常住户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在岗公职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及行政拘留以上行政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从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工作被吊销执照或被清退的人员;

5、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二)专业学历要求:

1、社聘人员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大专以上学历(学历需网上比对);

2、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学历需网上比对),且在司法所岗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注:离开司法所公益性岗位后,由主管司法局负责将执业证收交市司法局注销);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审判、检察、司法行政业务或者政府法制工作已满5年的退休人员。

(三)年龄界限:社聘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要求18岁——45岁(即1969年3月27日——1997年3月26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可放宽到65岁以下。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19日至3月26日

(二)报名地点:湄潭县司法局基层科,联系电话: (基层科)、(局办公室)、(唐书志)。

(三)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比对证明;

3、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刑事处罚的证明;

4、交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四)报名资料和报名表填写项目必须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将取消招聘资格。

四、录用程序

应聘对象报名后,参加县司法局举行的2015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司法局组织面试、政审、体检,择优录用。拟聘用人员报市司法局审核后报省司法厅办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湄潭县司法局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办理完毕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原标题:湄潭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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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永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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