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2 16:49:49 来源: 北流市人民政府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以北流市司法局原聘在社区矫正辅助岗位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专业大专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大专毕业生、非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组织
面试由市人社局、司法局联合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判断、组织协调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公布
在市人社局、司法局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
2.考核。考核由市司法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体检人选由市司法局从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五)确定拟聘人选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审批、聘用
1.公示
市司法局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市人社局审核批准。
3.聘用
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聘用的人员为被聘人员,市司法局按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为一年(含试用期三个月),首聘期满后,司法局可根据岗位工作的需要与被聘用人员协商后对岗位进行调整。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可根据被聘人员的表现续订或终止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按照市政府2015年1月13日签批的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费)执行。
五、纪律监督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 (市司法局政工股)
监督电话: (市司法局秘书股)
原标题:北流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公告
北流市司法局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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