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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和田市社区工作者招聘100人公告(2)

2015-03-06 17:45:14 来源: 和田市人民政府网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由和田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

3、面试要求:

面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考官从有资质的考官中抽签确定,不得随意指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总成绩相同时,加试面试。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和田市委组织部指定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并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和田市委组织部领取体检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和田市委组织部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由和田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人员应在体检后3天内登陆和田市政府网站下载填写《2015年和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考察表》,并报送和田市委组织部(基层办)。

(六)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和田市政府网站公示。

(七)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和田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审核无误后,由和田市委组织部、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即享受事业单位同等工作人员待遇。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新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在合同期限内可参加和田市相关职位的招考。如报考和田市以外职位的,必须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

4、聘用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鉴定表现优秀的,且本人要求继续在社区工作的,方可续签聘用合同。

(八)培训

新招聘人员必须参加由和田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和田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张亮,穆村;

和田市人社局 ,联系人:马立权。

(二)监督电话:

和田市纪检委信访室 ;

和田市纪检委执法室 。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和田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本《简章》由和田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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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中共和田市委组织部

和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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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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