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9 12:49:39 来源: 湄潭县人民政府
2、计算机操作内容:计算机操作考试在2015年1月30日下午2点进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为计算机操作办公自动化相关知识。
3.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加上计算机操作(折算后),根据总招考计划数,从到低分前22名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折算后)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
综合成绩(总成绩)前11名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招考办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或其它问题被纪检监察机关正在立案调查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5.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6.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招考办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政审合格人员自行提供县级或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情况证明。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在考察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按规定进行调查。缺额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新招录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考核合格后同村(社区)签订聘用合同。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考工作的领导,成立“湄江镇村(社区)公开招考人口和计划生育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湄江镇党政办,负责招考日常事务工作。
五、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
六、工作职责及待遇
1.工作职责:必须全脱产上班,不得兼职,服从村(社区)的统一管理。必须掌握责任网格内人口信息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每月对育龄群众生育情况、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婚出婚入情况、孕情监测、流出流入、迁入迁出、全员人口、出生等情况进行采集,并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动员违法生育群众履行相关义务,接受镇计生办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认真完成镇计生办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村(社区)统筹安排的其他工作。
2.待遇:工资为1100元/月(底薪)+300元/月(绩效考核)。食宿自理、服从村(社区)统一管理和考核奖惩,试用期为三个月,经考核合格,与村(社区)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实行一年一签,社保、工伤保险等事宜参照湄潭县相关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者终止工作关系,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如不按要求开展工作,不服从管理,村(社区)有权利辞退。在工作中做出业绩的给与工作经费奖励,如不履行职责,给与相应的处罚。工作认真,德才兼备的可以作为后备村(社区)干部培养。
七、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湄江镇计生办)
监督电话: (湄江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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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江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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