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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福建厦门思明区梧村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招聘15人(2)

2014-11-21 09:34:10 来源: 思明区人民政府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梧村街道办事处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梧村街道办事处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区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已婚),并由梧村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梧村街道办事处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梧村街道办事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梧村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该岗位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区政府网、海峡人力资源网、梧村街道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梧村街道办事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招聘及聘用结果由梧村街道办事处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约为2500元,并按规定缴交社保等。

(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违反计生政策的人员;

5.其他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情形。

(三)年龄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4年11月28日)。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79年11月29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11月28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七)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户籍要求为厦门市,不含在厦门市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九)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以上应聘人员3年内均不得报考我区编内或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

(十一)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二)食宿自理。

(十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梧村街道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监察局、梧村街道纪工委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

本招聘简章由梧村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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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梧村街道办事处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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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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