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5 10:44:02 来源: 子洲县人民政府
(六)公示
资格复审、政审体检合格者,将在子洲县人力资源网 ()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拟聘人员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益性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用工。被聘用人员有更合适的就业机会,可以随时解聘。
(2)聘用人员的管理。聘用人员到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参加人事代理,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委托的人力资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八)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每月1500元;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补贴。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委托的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岗位补贴的申请发放、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
五、其他要求
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结束前不得随意变换联系电话。本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在子洲县人民政府网、子洲县人力资源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公示结束后,政审、体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子洲县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子洲县监察局)
子洲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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